冠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1525执609号
申请人:张子峰,男,1971年6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冠县。
被执行人:王保章,男,1957年4月20日出生,汉族,退休工人,住冠县。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张子峰与被执行人王保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子峰和被执行人王保章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8)鲁1525执156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赵天鹏
审判员 黄振波
审判员 王永艳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王慧波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