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冀0825执255号
申请执行人:隆化县鑫魁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王国华、刘振波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王国华、刘振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5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国华于2019年6月13日交付19000元、划拨被执行人王国华7000元、划拨被执行人刘振波25000元,执行费668元,合计51668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
隆化县鑫魁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国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冀0825执255号
申请执行人:隆化县鑫魁扶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王国华、刘振波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王国华、刘振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5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国华于2019年6月13日交付19000元、划拨被执行人王国华7000元、划拨被执行人刘振波25000元,执行费668元,合计51668元,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