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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825执19号之五

樊利军、王君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8
公开日期
2019-06-19
所属地区
河南省温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樊利军;王君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825执19号之五

申请执行人:樊利军,男,1972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温县。

被执行人:王君锋,男,1988年2月9日出生,汉族,现住温县。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温县人民法院(2019)豫0825执19号执行裁定书,于2019年4月10日查封了被执行人王君锋在温县南张羌镇北渠河村开办的南张羌君锋木业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的如下房产及设备:1、东边带顶仓库一间;2、彩钢瓦棚;3、南边带顶仓库两间;4、西边厂棚7间;5、北边办公室2间;6、大门一套;7、木材加工机器(诚牌木工机械)1台;8、MJ1415A自动多片锯(卓华峰机械)1台;9、MC9050A圆棒机(的顺木工机械厂)3台;10、MM2012(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德顺机械制造厂)2台;11、重型调速多片锯(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工业区)1台;12、MF4116锯条辊压机(河南临颍明豪木工机械厂)1台;13、电锯2台。因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解封被执行人王君锋在温县南张羌镇北渠河村开办的南张羌君锋木业加工厂的如下房产及设备:1、东边带顶仓库一间;2、彩钢瓦棚;3、南边带顶仓库两间;4、西边厂棚7间;5、北边办公室2间;6、大门一套;7、木材加工机器(诚牌木工机械)1台;8、MJ1415A自动多片锯(卓华峰机械)1台;9、MC9050A圆棒机(的顺木工机械厂)3台;10、MM2012(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德顺机械制造厂)2台;11、重型调速多片锯(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工业区)1台;12、MF4116锯条辊压机(河南临颍明豪木工机械厂)1台;13、电锯2台。本裁定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牛卫平

审判员  杨太平

审判员  杨得坡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张 骁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