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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黔0603执111号

杨闰涵与杨秀文抚养费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8
公开日期
2019-06-26
所属地区
贵州省铜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抚养费纠纷
当事人
杨XX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全文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黔0603执111号杨XX:你申请执行杨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根据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2018)黔0603民初913号民事判决书明确,由杨某已支付完毕本案32800元。本案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9)黔0603执11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