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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103执保768号

安徽久正商贸有限公司、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8
公开日期
2019-06-20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申请保全案件
当事人
安徽久正商贸有限公司;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全文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湘0103执保768号被申请人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6号8楼法定代表人刘录音申请人安徽久正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南元环路**信达好第坊****;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96号8楼,联系方式1386677****。法定代表人娄彦斌诉讼代理人邹志艳本院在审理安徽久正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保全一案中,安徽久正商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安徽久正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769900元,或冻结、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定的执行。执行员 彭 焰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黄湘礼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