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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482执保95号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8
公开日期
2019-06-26
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
王某某;陈某某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482执保95号

申请人:王某某,男,1970年3月10日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住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

被执行人:陈某某,男,1985年8月20日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系湖南省水口山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房产,该案作保全完毕结案。执行员  周卫成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阳 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