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9)鲁0704执533号

贺承凯、峡山千资堂洗化用品商店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8
公开日期
2021-03-15
所属地区
潍坊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贺承凯;峡山千资堂洗化用品商店

裁判文书全文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704执533号 贺承凯、峡山千资堂洗化用品商店(王立坤): 申请执行人贺承凯与被执行人峡山千资堂洗化用品商店(王立坤)健康权纠纷一案,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0704民初5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标的为赔偿款15128.60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2元。经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于2019年6月18日交款15467.60元,其中赔偿款15128.60元、案件受理费212元、执行费127元。申请执行人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至此,申请执行人贺承凯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鲁0704民初56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案件承办人:陈本涛0536-763009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