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124执恢863号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叶升强、张灿华:申请执行人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叶升强、张灿华行政非诉案由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1日立案恢复执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本院书面申请不再强制执行。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备注:(2010)宁行执字第758号、(2019)湘0124执恢863号案件均系对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叶升强、张灿华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的执行,被执行人叶升强、张灿华已履行完毕。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