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726执46号谢吉平、邹群英:本院执行的申请人谢吉平与被执行人邹群英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邹群英于2019年6月17日已按(2017)湘0726民初923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来源:
谢吉平与邹群英离婚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726执46号谢吉平、邹群英:本院执行的申请人谢吉平与被执行人邹群英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邹群英于2019年6月17日已按(2017)湘0726民初923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