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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329执224号

陈道欣、曹红学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7
公开日期
2019-06-20
所属地区
河南省伊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陈道欣;曹红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329执224号

申请人:陈道欣,男,汉族,1964年4月4日生,住河南省伊川县。

被执行人:曹红学,男,汉族,1973年12月16日生,住河南省伊川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道欣与被执行人曹红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伊川县人民法院(2017)豫0329民初328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到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马富伟

审判员  张锁乾

审判员  赵孟欣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杜孟茹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