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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702执1117号

关于被执行人李威罚金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7
公开日期
2019-06-18
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李威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702执1117号李威:本院执行的申请李威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李威自动履行,已向本院缴纳罚金3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