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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625执恢84号

鲁颂勤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7
公开日期
2019-06-19
所属地区
河南省郸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鲁颂勤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625执恢84号

申请执行人:鲁颂勤,男,汉族,1955年10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被执行人:孙加连,男,汉族,1957年9月19日出生,住郸城县,身份证号码:。本院在执行鲁颂勤申请执行孙加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此案在执行过程中,孙加连及到期债务人崔飞履行了(2018)豫1625民初210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案款已全部发放完毕,该案执行结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 展 新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贾卫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