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602执恢234号岳阳市广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秦某本院执行的岳阳市广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秦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审 判 长 赵 健
审 判 员 吴 鹏
审 判 员 周石保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曾庆康
书 记 员 邓红梅 搜索“”
申请执行人岳阳市广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秦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602执恢234号岳阳市广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秦某本院执行的岳阳市广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秦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审 判 长 赵 健
审 判 员 吴 鹏
审 判 员 周石保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曾庆康
书 记 员 邓红梅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