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1381执保407号 段振、李建丰、曹圣春: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段振与被申请人李建丰、曹圣春之间的(2019)湘1381执保407号保全案件[执行(2019)湘1381民初3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条之规定,该案解除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1381执保407号 段振、李建丰、曹圣春: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段振与被申请人李建丰、曹圣春之间的(2019)湘1381执保407号保全案件[执行(2019)湘1381民初3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条之规定,该案解除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