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赣0781执1119号
申请执行人:曾流娇,女,1963年8月20日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住瑞金市。
被执行人:谢德樟,男,1952年2月16日生,汉族,江西省瑞金市人,住瑞金市。曾流娇申请谢德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瑞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赣0781民初292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6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曾流娇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瑞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赣0781民初2923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小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江西)
书记员 朱慧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