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豫1024财保177号之一
申请人:黄合洋,男,汉族,1983年5月27日出生,住河南省鄢陵县。
被
申请人:赵昭,男,汉族,1989年5月24日出生,住河南省鄢陵县。
申请人黄合洋与被申请人赵昭为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于2018年7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将被申请人赵昭的车牌号为豫K×××**号机动车予以查封。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故申请人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赵昭的财产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赵昭的车牌号为豫K×××**号机动车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牛根旺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李松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