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602执恢237号长江护岸岳阳市君山区洪水港指挥部、徐某某本院执行的长江护岸岳阳市君山区洪水港指挥部申请徐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审 判 长 赵 健
审 判 员 付 锋
审 判 员 周石保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曾庆康
书 记 员 邓红梅 微信公众号“”
申请执行人长江护岸岳阳市君山区洪水港指挥部与被执行人徐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602执恢237号长江护岸岳阳市君山区洪水港指挥部、徐某某本院执行的长江护岸岳阳市君山区洪水港指挥部申请徐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审 判 长 赵 健
审 判 员 付 锋
审 判 员 周石保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曾庆康
书 记 员 邓红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