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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0116民初7976号

张占营与西安益园实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6
公开日期
2020-01-03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张占营;西安益园实业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西 安 市 长 安 区 人 民 法 院陕 西 省 西  安  市  长  安  区  人  民  法  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陕0116民初7976号原告张占营,男,汉族,1958年1月15日出生,户籍地西安市长安区,身份证号码:410XXXXXXXXXXXXXXX。被告西安益园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长安区(百博广场售楼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011600009067。

法定代表人:曹竹高。

原告张占营与被告西安益园实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5日立案后,原告张占营于2019年6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并提交撤诉申请书。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占营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637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由原告张占营承担318.5元,退还原告张占营318.5元。                             审  判  员    刘文龙                      二 〇 一 九 年 六 月 十二 日书  记  员    宁敏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