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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2222执465号

包双全与甘乎格吉乐图、甘丁柱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6
公开日期
2020-05-26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包双全;甘乎格吉乐图、甘丁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内2222执465号 申请执行人包双全,男,1982年3月27日出生,蒙古族,人,农民。 被执行人甘乎格吉乐图,男,1987年2月25日出生,蒙古族,人,农民。 被执行人甘丁柱,男,1959年7月3日出生,蒙古族,人,农民 本院在执行包双全申请执行甘乎格吉乐图、甘丁柱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和解并约定长期履行其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内2222民初232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陈 军

审判员 马 明

审判员 吴秀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李凤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