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612执恢474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良东与被执行人于志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3733元(不含执行费)。执行过程中,本案参与分配,且已将款项发还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来自:
江良东与于志国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612执恢474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良东与被执行人于志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3733元(不含执行费)。执行过程中,本案参与分配,且已将款项发还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