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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612执恢474号

江良东与于志国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6
公开日期
2020-04-14
所属地区
南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江良东;于志国

裁判文书全文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612执恢474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良东与被执行人于志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3733元(不含执行费)。执行过程中,本案参与分配,且已将款项发还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