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303执1428号 申请执行人林培凸,男,1963年7月24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被执行人蔡衍周,男,1959年4月21日生,汉族,住福建省石狮市。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8)鲁0303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但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蔡衍周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312325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国华 二0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郑文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