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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0112执524号

沈阳海懿商贸有限公司与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兴隆大奥莱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6
公开日期
2019-12-18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裁判文书全文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辽0112执524号沈阳海懿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兴隆大奥莱分公司(被执行人):沈阳海懿商贸有限公司与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兴隆大奥莱分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执行293540.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299770.00元,至此,沈阳海懿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辽0112民初670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魏玉国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田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