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612执恢510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支行与被执行人顾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661.93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交付了9661.93元,另收取执行费50元,至此本院(2019)苏0612执恢510号案件中确定被执行人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来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支行与顾华信用卡纠纷执行裁定书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612执恢510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支行与被执行人顾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661.93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交付了9661.93元,另收取执行费50元,至此本院(2019)苏0612执恢510号案件中确定被执行人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