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612执恢469号关于申请执行人羌井成、徐小锋与被执行人于志国、赵佩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29334元(不含执行费)。执行过程中,本案参与分配,且已将款项发还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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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井成与徐小锋、于志国、赵佩兰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612执恢469号关于申请执行人羌井成、徐小锋与被执行人于志国、赵佩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29334元(不含执行费)。执行过程中,本案参与分配,且已将款项发还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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