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冀0982执301号申请执行人黄亚娟,女,汉族,1987年6月7日出生,住任丘市。被执行人王桃元,男,汉族,1967年1月7日出生,住任丘市。黄亚娟申请王桃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982民初319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黄亚娟与被执行人王桃元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982民初319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春林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宝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