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辽0203执1696号
申请执行人: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庆福。
被执行人:刘丽丽。
被执行人:孙忠东。本院在执行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刘丽丽、孙忠东侵权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刘丽丽、孙忠东未履行(2016)辽0203民初3219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刘丽丽、孙忠东银行存款1500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执行员 刘丹丹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瑞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