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981执515号 杨彩芳、黄士成、成才荣、成世明、成美金、成伙娟: 高州市人民医院: 成才荣、成世明、成美金、成伙娟、黄士成、杨彩芳与高州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7755.1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87870.78元。本院已于2019年6月14日将该款转付给杨彩芳、黄士成、成才荣、成世明、成美金、成伙娟。至此,杨彩芳、黄士成、成才荣、成世明、成美金、成伙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粤0981民初120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