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黑0281执保135号关于申请保全人王艳伟与被保全人于志江、讷河市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讷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281民初331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于2019年6月15日对讷河市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黑龙江省讷河市5处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限1年。自2019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4日止、对王艳伟单独所有的坐落于黑龙江省讷河市房屋以及王士伟名下的坐落于黑龙江讷河市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限1年。自2019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4日止。故本院保全裁定确定的内容已办理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通知如下: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