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湘0105执207号之一申请执行人刘忠,男,1975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被执行人梁燕,女,1968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开福区。申请执行人刘忠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梁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8)湘0105民初136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且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湘0105执207号案件的执行。若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 行 长 余志顺执 行 员 史科峰执 行 员 邓 平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五日代理
书记员 曾 胜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