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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402执保1019号

韩丽霞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4
公开日期
2019-06-21
所属地区
山东省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
韩丽霞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1402执保1019号申请保全人:刘发民,男,汉族,1968年7月5日出生,住德州市德城区三八路****楼****。

被

申请人:韩丽霞,女,汉族,1978年12月2日出生,住德城区好,住德城区好易巨市场**>申请保全人刘发民与被申请人韩丽霞保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已冻结被申请人韩丽霞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账户62×××70银行存款100.66元,齐鲁银行账户62×××90银行存款378.51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立案的(2019)鲁1402执保1019号案件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 东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书记员 贾立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