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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423执575号

(2019)豫1423执575号婚姻家庭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陵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4
公开日期
2019-06-17
所属地区
宁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婚姻家庭纠纷
当事人
1

裁判文书全文

宁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423执575号李某、马某:申请人李某申请执行马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马某已按(2017)豫1423民初969号民事判决书事项履行完毕。已于2019年6月14日将(2019)豫1423执57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此案了结。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