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322执869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伟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桓台县少海花园会所。
法定代表人:王科学,总经理。
被执行人:李长健,男,1991年3月9日出生,汉族,高青县人,住山东省高青县。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田洪涛一案,被执行人田洪涛已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高青县人民法院(2019)鲁0322执869号案件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张士前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书记员 程 成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