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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182执2095号

楚军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3
公开日期
2021-06-30
所属地区
河南省荥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当事人
楚军师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182执2095号

申请执行人:楚军师

被执行人:河南中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超,该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豫0182民初56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5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已将案件款52027.78元交付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已支取,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故(2018)豫0182民初566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特此通知特此通知

审判员  牛琦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孟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