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503执824号 刘昀: 本院作出的(2019)湘0503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9年6月11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经过执行,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案已达到执行目的,全部执行完毕,可以结案。 至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夏 新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刘燕怡 来源:
被执行人刘昀诉讼费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503执824号 刘昀: 本院作出的(2019)湘0503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9年6月11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经过执行,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案已达到执行目的,全部执行完毕,可以结案。 至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夏 新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刘燕怡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