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481执6号
申请执行人:郭某某,女,1974年2月15日生,汉族,住舞钢市。
被执行人:王某某,男,1975年6月4日生,汉族,住舞钢市。本院在执行郭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郭某某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豫0481执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 垒
审判员 杨红波
审判员 尹红国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曹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