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506执恢312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李青华、苏州灵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与李青华、苏州灵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76718.82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自动执行到位。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506民初2380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