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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1323执2333号

泗阳县环境保护局与江苏腾飞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环保)行政处罚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3
公开日期
2021-07-29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泗阳县环境保护局;江苏腾飞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19)苏1323执2333号 案 由 行政处罚 受送达人 江苏腾飞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人:泗阳县环境保护局,住所地泗阳县。 法定代表人王前太,局长。 委托代理人成义红,该局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江苏腾飞乳胶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泗阳县。 法定代表人沈兵。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为200000元,本院受理后,被执行人自行缴纳罚款200000元给申请人,申请人放弃余款,并由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2900元。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2019年6月13日 (院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