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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802执保252号

郭杰与孙洪山、何晓琴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3
公开日期
2019-06-26
所属地区
河南省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郭杰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802执保252号郭杰:本院审理你与被申请人孙洪山、何晓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于2019年5月3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2019)豫0802执保252号,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孙洪山、何晓琴名下银行账户的存款,依法轮候查封被申请人孙洪山名下的房产。因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保全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