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802执保252号郭杰:本院审理你与被申请人孙洪山、何晓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于2019年5月3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2019)豫0802执保252号,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孙洪山、何晓琴名下银行账户的存款,依法轮候查封被申请人孙洪山名下的房产。因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保全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