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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104执恢1267号

刘振标、河南咖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3
公开日期
2019-06-25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刘振标;河南咖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全文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104执恢1267号

申请执行人:刘振标,男,汉族,1972年6月10日出生,住安徽省利辛县。

被执行人:河南咖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楼****;

法定代表人:李孟妮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豫0104民初3333号民事生效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河南咖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冻结、扣划、提取被执行人河南咖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存款3100元(以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数额为准)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数额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执行员  朱跃武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裴钰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