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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302执535号

周兴、刘吉昌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3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惠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其他案由
当事人
周兴;刘吉昌

裁判文书全文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302执535号 周兴、刘吉昌: 周兴与刘吉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8610.5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刘吉昌自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本院已于2019年6月13日将部分执行款人民币70437元转付给周兴。至此,周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粤1302民初644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