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212执548号之一申请人开封市祥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刘小兵,主任。委托代理人;周辉,系仇楼镇计生办主任。被执行人杨飞飞,男,汉族,1993年12月23日生,住开封市祥符区,。被执行人尚会芳,女,汉族,1993年10月29日生,地址同上,。本院在执行开封市祥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杨飞飞、尚会芳计划生育行政征收一案中,申请人提出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2018)豫0212行审475号行政裁定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王梅芳
人民陪审员 胡 婷
人民陪审员 丁富强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王蓓蓓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