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辽0281执842号
申请执行人:闻学坤,男,1967年6月10日出生,汉族,住瓦房店市。
被执行人:张继承,男,1995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瓦房店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闻学坤与被执行人张继承确认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过财产调查,现被执行人暂无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申请执行人闻学坤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
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曲 成
审判员 高 原
审判员 由金玲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 关乃俊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