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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681执698号

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付真、张保国、张运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项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2
公开日期
2019-06-22
所属地区
项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付真;张保国;张运章

裁判文书全文

项城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681执698号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付真、张保国、张运章: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付真、张保国、张运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19年5月31日将该款转付给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至此,河南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1681民初545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