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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328执1062号

唐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与张东权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唐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2
公开日期
2019-06-22
所属地区
唐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行政
当事人
唐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与张东权

裁判文书全文

唐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1328执1062号唐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唐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与张东权为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唐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至此,唐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姚志强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  曹宇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