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514执225号 汕头市得信服装织造有限公司、李贵贞: 申请执行人汕头市得信服装织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贵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内容为付还申请执行人货款151411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2330.59元,合计153741.5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汕头市得信服装织造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2018)粤0514民初93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