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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0426民初963号

王志忠与池占生、贾术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翁牛特旗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1
公开日期
2021-05-12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王志忠;池占生;贾术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翁牛特旗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内0426民初963号

原告:王志忠,男,1960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玉龙,内蒙古丹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池占生,男,1969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被告:贾术花,女,1974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原告王志忠与被告池占生、贾术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6日立案后,依法由

审判长杨春义、

审判员郭林、

人民陪审员牛成海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志忠委托诉讼代理人石玉龙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池占生经本院传票传唤,被告贾术花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志忠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偿还借款20000元并自借款之日起按约定月利率1.5%支付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5年11月20日,二被告自原告处借款2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有二被告出具的欠据为凭。此款经原告催要,二被告至今未偿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被告法定期限内未答辩。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了欠据一枚,证明2015年11月20日,二被告自原告处借款20000元的事实。二被告未提交任何证据。

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20日,二被告自原告处借款20000元,未约定还款期限,约定按月利率1.5%计付利息,借款当日二被告为原告出具欠据一枚。此款后经原告催要,二被告至今未偿还。上述事实,有原告的陈述及其提交的欠据等证据在卷佐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本院予以认可。

本院认为,原告王志忠与二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有欠据等证据为凭,欠据系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故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依法成立有效。因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按月利率1.5%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因双方在借据中约定了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池占生、贾术花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王志忠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1月20日起按年利率18%给付至此款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00元,合计800元,由二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杨春义

审 判 员 郭 林

人民陪审员 牛成海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石文炎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