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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0821执344号

吴宝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泾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1
公开日期
2021-03-31
所属地区
泾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吴宝成

裁判文书全文

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甘0821执344号 吴宝成、完锁俊: 申请执行人吴宝成与被执行人完锁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2019)甘0821民初98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9年4月19日立案并转执行庭执行,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本案的执行标的5485元。(2018)甘0821民初65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其还款义务,申请人已领取全部案款,本案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