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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湘0503民初1022号

原告李苞蕾等与被告邵阳市星辰美业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1
公开日期
2019-06-27
所属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当事人
李苞蕾;肖艳红;石敏敏;邵阳市星辰美业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湘0503民初1022号

原告:李苞蕾,女,1982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市北塔区。

原告:肖艳红,女,1984年12月3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市北塔区。

原告:石敏敏,女,1981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市大祥区。

被告:邵阳市星辰美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邵阳市大祥区。

法定代表人:戚尧柄,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李苞蕾等与被告邵阳市星辰美业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0日受理后,原告李苞蕾、肖艳红、石敏敏于2019年6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宣判前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苞蕾、肖艳红、石敏敏撤诉。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0元,由原告李苞蕾、肖艳红、石敏敏共同承担。(此页无正文)

审 判 员 夏月星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代

书记员 王 婷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