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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6执463号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1
公开日期
2021-03-12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罚金
当事人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6执46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浙06刑初53号刑事判决书,于2019年06月04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李迎迎诈骗罪罚金刑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李迎迎(亲属)已经自动履行人民币100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