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602执1369号 王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 本院执行的王某某申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已自动履行,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19)湘0602执968号之一、1269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执行案款提取支付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审判长 何国平
审判员 付 锋
审判员 周石保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 周旭东 微信公众号“”